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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小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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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例

陈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羁押8个月后不起诉之成功案例

陈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羁押8个月后不起诉之成功案例

深圳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认定

陈某2003年左右认识了香港(已判决)2006年郭某出境学习的张某(已判決)介绍给陈某认识2006年郭某联系张并提出一起制作毒品“麻古”。双方均定由郭某提供冰毒和咖啡因作为”的料,张负责调配制作”,郭某负责售,并贩卖毒品的利润分成。

20072月10日,郭某、陈和张深圳市罗湖区某酒店房间陈某郭某指使,于当下午17时许,将一斤冰毒和五斤啡因拿给张作为制作”的料。之后,张与夏(已判决)将收到的冰毒、咖啡因和在市场上合法买到的料制作成了2万粒的“麻古”毒品品。2007年3月9日,张前往与郭约定的交易地点罗湖区某酒店,郭和陈在酒店房收下由张制造的的1.5万粒“”毒品。随后,陈受郭的指使离开酒店,将此“麻古”毒品带给他人

郭某、某、被深圳市公安局抓获后,陈某2007年下半年从深圳逃回海南直至2019年8月

陈某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其亲属即联系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小柏律师,但直到被逮捕后才正式办理委托手续。虽错过了审查批捕期间经专业律师介入并提供辩护意见后可能不批捕的一次机会,但接受委托会见后,专注毒品犯罪辩护及死刑复核程序辩护的罗小柏律师认为指控贩卖毒品罪证据不足。

该案件移送起诉后,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经辩护律师多次会见辅导,综合分析全案证据材料,及时提交《建议不起诉律师意见书》,向案件承办人提出了精准的法律意见。终于,在陈某被羁押近8个月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4月14日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某于2020年4月17日释放。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收集与审查证据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保案件质量,应该贯彻落实于各级司法机关办理的每个案件。当然,在陈某贩卖毒品案件中,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进行了全面、客观地审查,以实际行动坚持“疑罪从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敢于担当,值得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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