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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小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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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例

审查起诉期内撤销指控贩卖毒品罪之辩护成功案例

近日,专注毒品犯罪上诉及死刑辩护的罗小柏律师,收到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被告人常某介绍卖淫案件的《起诉书》及《量刑建议书》各一份。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在该起诉书中并没有指控常某贩卖毒品罪。至此,作为常某的辩护人终以专业促成公诉人撤销贩卖毒品罪的指控,从而赢得常某及其家人的赞许。

来自河南的常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8108日被刑事拘留,1115日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介绍卖淫罪被逮捕。据家属称此前已有律师介入,但逮捕后家属认为应该重新委托更专业的律师提供服务,其父亲表示再困难也要请罗律师,相信罗律师能为女儿带来希望。

接受委托是家属确认逮捕后的当天,第二天即安排会见。通过第一次近三个小时的沟通会见,罗小柏律师经分析认为应该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鉴于案件尚处于公安侦查期内律师不能阅卷,暂时不知道同案人供述内容及其它证据信息,建议家属此时不宜操之过急。后经多次会见及阅卷详细了解案情后,及时向公诉人提出了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辩护意见,但未有回复。随后,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收到退回补充侦查的变动通知。

本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并拆分案件及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于201966日起诉到法院,614日送达起诉书副本到被告人。其间,辩护人与公诉人多次沟通涉嫌罪名,最终起诉书未指控常某贩卖毒品罪,仅以介绍卖淫罪起诉,并建议量刑在有期徒刑九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深圳毒品犯罪辩护网创始人罗小柏律师认为,本案虽指控介绍卖淫罪,但按照常某的犯罪事实及情节,对其量刑应该在有期徒刑六个月左右。现因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等程序,导致被告人常某实际羁押期限过长,超过其可能承担的刑期。为此,罗小柏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及时开庭,避免罪责刑不相适应。值得欣慰的是,承办人已同意尽早安排在75日开庭。

罗小柏律师认为,刑事律师的辩护工作不仅仅在法庭上,而是在委托后的全过程,在每个程序做该做的事,尽力做的更好。愿代理每个案件,都如常某所说“罗律师是我此生的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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