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罗小柏律师

电话号码:0755-82562030

手机号码:13924655196

邮箱地址:lxb1413@163.com

执业证号:14403201410053174

执业律所: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4层

热点关注

咖啡因类毒品危害及量刑标准

                 咖啡因类毒品危害及量刑标准

咖啡因( Caffine),俗称咖啡精,又称咖啡,化学名称为137-三甲基黄嘌呤咖啡因是一种非苯丙胺类中枢神经兴奋剂,能够暂时驱走睡意并恢复精力也是世界上最普遍被使用的精神药品。根据我国《刑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之规定,精神药品咖啡因属于严格管制的药物,不得非法滥用。

一、咖啡因毒品的危害

咖啡因适度地使用有祛除疲劳、兴奋神经的作用,临床上用于治疗神经衰弱和昏迷复苏。但是,大剂量或长期使用也会对人体造成损害,能够导致“咖啡因中毒”,同时会导致成瘾还能直接兴奋延髓,引起阵发性惊厥和骨骼震颤,损害肝、胃、肾等重要内脏器官,诱发呼吸道炎症、妇女乳腺瘤等疾病,甚至导致吸食者下一代智能低下,肢体畸形。咖啡因过度兴奋的症状包括:烦躁、神经过敏、兴奋、失眠、脸红、尿液增加、胃肠功能紊乱、肌肉抽搐、思维涣散、心跳不规则或过快以及躁动。长期且过度摄取咖啡因会引起一系列的精神紊乱,因此也被列人受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范围。濫用咖啡因通常有吸食和注射两种形式,其兴奋刺激作用及毒副反应、症状、药物依赖性与苯丙胺相近。毒品“麻古”、“摇头丸”中常检验出咖啡因、氯胺酮等成分。

二、咖啡因类毒品量刑标准

 根据自201641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规定,深圳毒品犯罪辩护网创始人、专注毒品犯罪辩护的罗小柏律师总结梳理出涉及咖啡因类毒品犯罪量刑标准有以下几种情形: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咖啡因四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咖啡因四十千克以下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如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非法持有毒品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5、非法持有毒品咖啡因四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应当认定为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较大且情节严重,如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持有毒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20 www.1392465519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13924655196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4层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