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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

利用出租车贩卖毒品

  导读: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贩毒的方式也日趋多样化,甚至有人利用出租车来贩毒,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毒贩子为贩毒挖空心思,怕被抓获,认为在出租车上交易比较安全,遂约定在出租车上交易毒品,谁知在交易后,下车即被公安人员抓获。日前,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在出租车上贩卖毒品的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瑜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张某吸毒,为能筹集吸毒资金,以贩养吸。2009年10月21日下午2时30分许,被告人张某与吸毒人员张某某约定在蚌埠市张公山公园北门口见面。被告人张某在约定地点上了吸毒人员张某某乘坐的出租车,在出租车上被告人张某向张某某贩卖100元的毒品海洛因一小包,后张某在第一人民医院西侧下车时,即被公安人员抓获,随即公安侦查人员在本市肥皂厂西侧将张某某抓获,并当场从张某某身上查获刚购买的毒品一小包,重0.2克。经蚌埠市公安局刑事科学鉴定为毒品海洛因。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向他人贩卖,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自愿认罪,交纳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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