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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小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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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动态

写在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毒品罪犯死刑前

2020年“国际禁毒日”前夕,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一批严重毒品犯罪案件中多个被告人的死刑各地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命令,作出终审宣判并对被告人执行了死刑

    据报道:

——6月1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刘和恩、余朝勇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法院安排罪犯刘和恩、余朝勇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6月12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对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绑架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脱逃罪等五个罪的罪犯郑有斌执行死刑。

——6月15日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对罪犯吴筹、吴海柱依法执行死刑。

法院认为吴筹、吴海柱纠集多人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仅查获的甲基苯丙胺成品即达1吨多,另查获800余千克毒品半成品,还有大量毒品已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均系罪责最为突出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和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据此,依法对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告人吴筹、吴海柱均判处并核准死刑。

——6月20日,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毒品罪犯陈香尧、庄梓雄、王全光、冯远明、刘兆清、林涛、姚冠祺、钟长伟和抢劫罪犯刘少伟进行终审宣判,判处9名罪犯死刑。宣判后,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上述9名罪犯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以上9名罪犯均属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其中,罪犯陈香尧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间,在陆丰市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牟利。2015年4月23日,公安机关在陆丰市碣石镇陈香尧住处门口将其抓获,现场缴获已上膛仿六四式手枪1把、子弹7发,查获甲基苯丙胺13包共计13010克。罪犯刘少伟于2004年10月至同年12月,分别伙同他人,多次冒充警察并携带枪支等作案工具,在陆丰市八万、城东、桥冲、博美等地抢劫作案5宗,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共劫得现金5200元及人货车、小轿车等财物。

——6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共6个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对其中7人的死刑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俊清、陈立群、吴中朝、林少岳等人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运输、制造,制造、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其行为均共同或分别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告人林锦忠、陶用德等人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其行为均共同或分别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对林锦忠、陶用德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文伟非法制造、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且制造、贩卖毒品的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

——2020年6月23日,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海颜、陈木忠贩卖、制造毒品案进行终审宣判,并依法对罪犯陈海颜、陈木忠犯贩执行死刑。

    6月24日,国家禁毒委发布了《2019年中国禁毒形势报告》:中国共破获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6.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万名,缴获毒品49.1吨,同比分别下降22.5%、16.6%和10.3%。毒品贩运活动依然活跃,呈现境内境外、网上网下相互交织的局面。——境外毒品经云南辐射全国仍是主流。云南是“金三角”毒品主要的渗透入境地和中转集散地,贩毒群体云集。“金三角”毒品经云南入境后内流全国的主要贩运路线有:沿沪昆高速贩往湖南、湖北的华中线和江西及“长三角”地区的华东线,经四川、重庆贩往陕西、河北等地的华北线,经四川、甘肃等地贩往新疆、宁夏等地的西北线···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诉讼法律中心主任罗小柏律师认为,各地法院集中宣判,充分展示了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尽管《2008年大连会议纪要》规定了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九种情形,《2015年武汉会议纪要》也再次对死刑适用问题作了补充规定。但是,经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开的毒品犯罪死刑复核案件检索并大数据分析研判后,专注毒品犯罪辩护及死刑复核程序研究的罗小柏律师发现,不核准死刑的比例极低、不核准死刑的情节极少、有辩护律师参与的占比极低。这种现状,既有国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形势的影响,也有法律援助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制度的缺失,更有被告人及家属对一、二审判处死刑的无奈、无助等多方面因素。所幸,生有多个子女的林某某在死刑复核法官提审后,对律师说感觉到了生的希望。而其家人为了等待这个好结果,其中俩兄妹七年来不曾谈婚论嫁,坚持认为爸爸“罪不至死”,坚信律师能够让家人心想事成。

    每年的禁毒日,是毒品罪犯的一个坎。一个个罪案的终结、一个个家庭的破碎,都警醒着我们当远离毒品。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在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之前,家属茫然中该如何委托专业的毒品犯罪律师介入,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该如何解析案情精准辩护,如何帮助死刑复核法官为他(她)寻找更多“不死的理由”,都是一个个永恒的值得探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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