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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小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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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动态

毒品犯罪精准辩护 律协培训公益分享

2018年3月24日上午,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罗小柏律师,受深圳市律师协会商辩委的邀请,与“深圳五毒”其他四位律师(董玉琴、翟振轶、张宋标、谢素光),在市律协多功能厅共同参与毒品犯罪案件专场研讨会,并就《毒品案件搜查、提取、扣押、辩认笔录证据之质证》主题进行了分享。

罗小柏律师指出,《刑事诉讼法》从一百三十四条到一百三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从二百一十七条到二百二十一条各用五个法条规范约束搜查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之规定,搜查行为应是在毒品犯罪案件立案后与勘验检查同时进行的侦查行为,随后包括提取、扣押、称量等侦查行为。因此,辩护律师在对该类证据质证时应重点审查其合法性,注意以下五个方面:1、是否存在未立案先搜查、提取、扣押,又不符合紧急情况之必要;2、搜查、提取、扣押时有无法定文书;3、搜查、提取、扣押时有无当事人和见证人在场;4、搜查、提取、扣押主体是否合法;5、搜查、提取、扣押笔录内容是否真实。并结合经办案例与法规,逐一分析讲解。

当天下午由市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市中院刑庭毒品犯罪办案能手进行专题分享。据悉,律协多功能厅之外,旁边两个视频分会场也座无虚席,甚至还有许多律师在走廊过道站着旁听,包括省内外的律师同行及禁毒警察,全天与会人员有七百多位,满满干货,反响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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